股权融易贷
产品简介:
(一)不接受以下企业的股权作为质物:
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;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; 因企业自身经营出现问题,进行重组、且重组后转入正常经营尚未超过一年的;存在权属纠纷的;已处于质押状态或已纳入司法程序,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、判决冻结的;未实际缴纳出资的;有其他瑕疵的。
(二)股权融易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、支票易、贸易融资和非融资类保函等业务品种,以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短期周转需要。
(三)原则上要求非金融企业质押股权占该企业股权的比例不超过50%。